357.第353章 事實認證,判定結果!證人當庭

第353章 事實認證,判定結果!證人當庭指責控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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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白的反駁陳述當中,主要表達的只有一個觀點——

情節是否嚴重,看造成了什麼樣的危害。

表現危害的具體形式是什麼。

再有一點,潛在的危害屬不屬於造成情節嚴重的情況。

關於最後一點,顯然,在法律上並不成立。

潛在的危害性是屬於什麼?

是屬於未來的可能性,是不具有客觀事實的存在。

你現在在這裡說潛在性,那未來什麼可能性都會存在,你怎麼能夠保證其他可能性不存在?

所以說不具有客觀事實的說辭,在法律上都是不被允許,不被認可,不被採納的。

再有。

剛纔蘇白表述出的情況已經非常的清晰了。

吃盜版藥對於身體的危害完全可以掩蓋過其潛在的危害。

並且又沒有出現大規模或者是有人出現吃盜版藥引起的重症情況。

怎麼來判定情節嚴重?

憑藉哪一點來判定情節嚴重?

根本沒有事實依據來進行判定。

一審進行判定那是在一開始以牟利爲目的進行的判定。

在這種情況下,判定情節嚴重很正常。

可是現在二審已經駁回了,那麼從這一個觀點上來說,就不能夠判定情節嚴重。

“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蘇白在心裡默唸。

.

….

在各方陳述完相應的觀點。

審判臺席位上,作爲審判長的段清水從自己面前的材料中取出關於控告方和檢方提交的證據。

依照材料來看。

目前檢方和控告方提出來的材料均沒有因爲有人出現吃盜版藥引起重症或者是死亡的情況。

在法律的意義上,的確是達不到情節嚴重的地步。

不過.…

段清水看向上訴人席位:“關於剛纔各方的意見合議庭已經聽取。”

“現在我想請問一下上訴人,你對於這款盜版藥有沒有什麼瞭解?”

“或者說伱知不知道它的危害性,危害性有多大?”

林勇作爲上訴人,在聽到審判長的詢問後,微微點頭。

“審判長.…”

“我對這款盜版藥有了解,也知道危害性。”

“我是在國外瞭解到這款藥的,因爲當時我也患有慢性白血病.…”

似乎是想到了什麼,林勇擡頭看向審判臺席位。

“審判長,我說的話有些長,因爲我想把前因後果都說出來,這些可以在庭審上陳述嗎?”

“可以,剛纔我詢問你的問題,就是想了解一下你對這款藥的看法以及瞭解的過程,你陳述吧。”

段清水開口,示意林勇繼續陳述。

林勇聽到後點點頭,繼續開口:

“好的審判長。”

“因爲我也是慢性白血病患者,所以對於國外的一些特效藥什麼的也很關注。”

“當時我在做外貿生意的時候就已經瞭解到了,在國外有不少的慢性白血病患者都在服用這款盜版藥。”

“並且聽他們說,這款盜版藥的效果很不錯,和正版要沒什麼區別,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副作用。”

“一開始我是不願意服用盜版藥,因爲我家的經濟條件可以購買正版藥,心裡面想着服用正版藥還是好一些。”

“可是後面因爲家裡的外貿出了點事情,那段時間缺少資金。”

“買正版藥的花銷太大了,所以就想服用盜版藥。”

“一開始我也挺擔心的,擔心不像其他人說的那樣,沒什麼太大的副作用,可是後面慢慢發現沒有什麼太大影響。”

“然後就告訴了身邊的病友。”

“我一開始也是自己用,慢慢的用到放心了纔敢介紹給自己身邊的病友,要不然我也不敢拿着有缺陷的藥去害人。”

“我也怕因爲給別人推薦藥,代購藥,讓其他人出事。”

“至於有沒有什麼危害,我詢問過賣這個藥的國外經銷商。”

“在一般的情況下,不會出現什麼太大的問題,除非是自己不愛惜自己身體,整天喝酒幹嘛的。”

“在代購藥品的時候,我也將危害都告訴病友了,患過慢性白血病的病友都知道該怎麼做,該怎麼好好調養自己的身子。”

“這個藥我自己吃了兩年多,代購了兩年的時間,我沒有聽說過有任何一個人,因爲這個藥吃壞了自己的身子,出現了意外。”

“這個藥是有危害性,可是危害性並不大。”

“這也是我選擇代購的原因。”

林勇一五一十的把詳細的情況都陳述了出來。

在陳述完畢後,審判臺席位上,段清水扭頭看向證人席位。

“請問證人,上訴人所說的如實嘛?”

證人席位上三名證人紛紛開口:

“林勇說的都是實話,我是從林勇手中購買盜版藥的第一批人。”

“我能證實他說的話。”

“的確是他先用過之後覺得效果好才推薦給我們的,我們用過之後,身體上並沒有什麼危害。”

“其實正版藥委託律師說的危害,根本不存在,用了兩年多,我和我的病友們根本就沒有出現過什麼其他情況。”

“正版藥不過是怕盜版要影響了他們的銷量,故意胡說的,難道他們的藥就沒有危害嗎?他們就不會造成其他的併發症嗎?”

“我們覺得林勇售賣的盜版藥根本沒有任何的危害,是救命藥,不是害人藥!”

“正版藥的委託律師完全就是在扯淡!”

第一名證人,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另外兩名證人也開口表明觀點

“.…藥有沒有用他們又沒有服用過,我們作爲病人,我們心裡還不清楚嗎?”

“這完全是污衊,是誣陷好人!”

證人席位上的三名證人開口,指責控告方。

控告方席位,方奇和張遠兩人面對證人的指責,一時之間陷入到了沉默當中,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時候證人也在不停的發泄着情緒。

庭審場上,一時之間陷入到了混亂當中。 這時候段清水不得已敲響法槌。

“肅靜.…”

“對於證人的陳述以及上訴人的陳述,合議庭已經聽取。”

“請證人現在保持安靜,不得再擾亂庭審秩序。”

咚咚咚!

法槌聲音落下,三名證人這纔沒有再繼續開口指責控告方。

庭審恢復了安靜。

說實話.…對於這種情況段清水,完全可以認定證人擾亂庭審。

不過怎麼說呢.…三名證人都是慢性白血病患者。

現在盜版藥沒了,心中有些憤怒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對於三名證人所做的做法,段清水錶示能夠理解。

庭審安靜後,段清水對剛纔的詢問又進行了整理。

他剛纔之所以會詢問林勇和證人的表述。

主要是因爲從剛纔的答辯中認定情節是否屬於嚴重的情況,這一點進行出發。

在剛纔的陳述中,顯然蘇白佔據着一定的答辯優勢。

因爲在客觀的事實上,林勇所出售的盜版藥並沒有造成購買人員在身體上的危害。

按照蘇白所陳述的,也的確緩解了慢性白血病人購買不起正版藥的困境給予了他們活下去的希望。

從這一方面來講,判定情節嚴重,的確不符合事實的客觀條件。

再有就是,根據剛纔林勇和其證人的表訴,能夠看出。

林勇自身認爲盜版藥對於身體健康並無太大的傷害。

本身就在使用藥物,才爲病友人羣進行代購。

在主觀上認爲盜版藥對於人體沒有太大的影響。

這也是判定的一個重要的關鍵點。

這些都已經事實清楚後,那麼剩下的就簡單了。

基於以上情況,那麼情節能判嚴重嗎?

肯定不能判情節嚴重!

敲響法槌。

針對這一個討論的問題,段清水開口詢問:

“請問控告方還有沒有什麼其他要陳述的?”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張遠沉默了數秒。

對於林勇是否屬於情節嚴重的相關判定,答辯到這裡.…

說實話,他已經沒有什麼繼續要陳述的了。

陳述的再多,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作爲相應的基礎進行控告。

只能通過先前的答辯內容,讓審判長進行判定,說再多也沒有任何的意義。

想到這一點,張遠開口:“審判長.…我方沒有什麼其他需要陳述的。”

“好的。”

段清水點了點頭:

“既然各方都已經沒有其他想要繼續辯訴的,那麼針對這一點,開始進行判定。”

“根據上訴方的上訴申請,認爲一審判決對犯罪嫌疑人林勇,判定售賣假藥情節的認定程度上,有一定的不合理,以此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本院認爲,根據上訴方提出的上訴申請以及上訴答辯和相關的事實證據。”

“林勇售賣盜版藥的主觀目的是在於幫助他人。”

“並且在此過程當中,盜版藥的成分中並不存在着危害他人生命的成分。”

“盜版藥對於使用本藥的人羣,有着一定壓制病情的效果,其作用遠遠大於危害性。”

“.….”

在聽到審判長的陳述時,控告方席位上,方奇和張遠心裡面一咯噔。

根據現在的描述,看來關於林勇判定是否情節嚴重.…是要否認一審判定結果了。

方奇和張遠對視了一眼,沒有說話,又將目光看向了審判臺席位。

聽着審判長繼續開口判定:

“林勇所進行的代購盜版藥行爲。”

“從危害身體健康的角度而言,並不存在情節嚴重的情況。”

“另一邊,從銷售人羣和銷售金額以及銷售次數的情況。”

“由於林勇的主觀目的是在於幫助他人緩解病情,並不是以牟利爲目的的主觀代購售賣情況。”

“所以二審法院認爲,關於林勇售賣盜版藥品不足以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對於以上法院作出的判定,各方還有沒有異議?”

針對這種情況,肯定是沒有異議啊!

這一判定已經認定了,林勇售賣盜版藥品情節較輕的情況。

蘇白在聽到審判長的詢問後當即表示:“我方無異議。”

公訴人在剛纔的表述中已經表述出了自己的觀點。

那就是一切都依照着審判長的判定來進行。

所以面對審判長的判定,公訴人也當即表示沒有任何的異議。

控告方席位上的方奇和張遠雖然想要表達有異議。

可是怎麼表達呢?

要客觀事實,沒有客觀事實,要其他證據,沒有其他證據。

無奈之下也只能表達出了沒有異議。

咚咚!

伴隨着法錘落下和審判長開口:

“既然各方沒有異議,那麼只判定成立。”

最麻煩的一個情節是否嚴重的認定問題,解決了!

呼.…

蘇白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很多了。

判定情節不嚴重,那麼在刑期上面的上限將會被鎖死。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

關於林勇的刑期也會大幅度減弱。

至於剩下的庭審內容.…

說實話.…沒有過多的辯訴,只需要進行法庭陳述,關於林勇的判決結果就會出來。

不過話說回來.…在法庭陳述方面,蘇白也已經準備好了陳述內容。

現在只等着審判長宣佈進入下一個庭審環節了。

蘇白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等待着審判長宣佈進入下一個陳述環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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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207.第207章 確定有轉機?等待調查吧你!408.第404章 判決結果出來,反手就是舉報178.第178章 李雪珍:進去,通通進去!347.第343章 提起高院再審,監察結果!第17章 這純純ATM了87.第87章 律所擴大,羅老師來電:給你介紹292.第289章 移交審理,最終判決,兩個無期373.第369章 最高檢抗訴,指定高院開庭250.第250章 質問!防衛?你滿嘴胡扯是吧!237.第237章 經典陳述!人人平等,不分369等426.第422章 庭審反轉,喬丹的名字是不是叫第485章 審判長:別扯淡了,死刑!31.第31章 審判結束!對方律師進去了!288.第285章 移交管轄?一審即終審,網絡熱261.第261章 二審庭審結束,遞交最高法檢210.第210章 質問,結果正義VS程序正義!160.第160章 又又又送人,職務犯罪,提起公362.第358章 庭審:被告人的法庭質問,證據447.第443章 庭審公開打臉現場,進行深入調412.第408章 庭審:沒有證據你反駁什麼?55.第55章 接受委託!46.第46章 休庭階段,優勢在我371.第367章 結果落定,上訴控告女神探!109.第109章 不要和解,只要法律的正義!421.第417章 不能保證100勝訴,但可以保證1356.第352章 判定情節嚴重?怎麼判?那是在146.第146章 最後的辯訴232.第232章 被告:不服從判定,我沒罪!蘇第521章 致命三問,這四十多個億到哪裡去了51.第51章 齊豐案,推動司法進步!第463章 敗訴了還想把人給送進去?壞到骨子245.第245章 判定刑期無異議,送了十二個!196.第196章 庭審後續,小李:這一次送一排429.第425章 披露判決結果,全網抵制,被告398.第394章 法庭陳述,她只是個十週歲的小410.第406章 沒有背景是天生的背鍋俠?放屁102.第102章 開庭,打他吖的!223.第223章 嘴不硬了吧?小李:被告席位,298.第295章 逃脫法律制裁?想什麼呢,判死285.雙倍月票最後12小時啦,求求月票53.第53章 招聘!小師妹?!344.第340章 激烈的辯訴,審判長的嚴重傾向313.第310章 副院長,你想把自己送進去?140.第140章 私下誘導和解,掌握證據68.第68章 律所的發展問題第506章 利用漏洞,行使逼迫行爲!這全是陰232.第232章 被告:不服從判定,我沒罪!蘇280.第278章 集體訴訟,你耍無賴,不講法呢57.第57章 立案調解297.第294章 庭審情緒失控,反向質問!第7章 這訴訟,要把銀行再搶一遍?67.第67章 律所錦旗:王牌大律師!91.第91章 郭小軍:這訴訟申請:這麼牛逼?第496章 老李出馬解決問題,引發全國關注!364.第360章 唯一嫌疑人,沒有直接證據就要134.第134章 提交監察審查第496章 老李出馬解決問題,引發全國關注!78.第78章 第五次開庭!420.第416章 最終的結果,小李:都送進去了第513章 Boss倒臺,最終的處理結果!第511章 最高院,最高立法干涉指導!97.第97章 愛寶破產!董成被判!45.第45章 呂偉快要炸了357.第353章 事實認證,判定結果!證人當庭445.第441章 開庭審理,案件的轉機!225.第225章 判決結果!情節特別嚴重!五年145.第145章 二連判定,關鍵辯訴控告329.第326章 最高檢迴應!無罪!第468章 故意殺人?這根本不是激情犯罪!(287.第284章 判多少年合適?頂格判決!93.第93章 蘇白:難道走訴訟算非法惡意?法420.第416章 最終的結果,小李:都送進去了361.第357章 震驚高校投毒案,情節惡劣,無第6章 開庭!447.第443章 庭審公開打臉現場,進行深入調62.第62章 判定:股權轉讓協議無效,進行撤第475章 死刑!又來了一個死刑!第16章 怎麼?你還要打離婚官司?115.第115章 錢一分不要,要的是法律的尊嚴147.第147章 小李:判了判了,一下子抓倆71.第71章 只是談談職業規劃,你想幹嘛?360.第356章 後續進展,小李:成就感加滿了第520章 合理懷疑!撤訴!429.第425章 披露判決結果,全網抵制,被告133.第133章 判決認定,駁回一審判決。331.第328章 僞造證據?監察部門來人調查合443.第439章 法律途徑走不通?怎麼會呢。316.第313章 重審改判,找到了真正的兇手第1章 資深律師155.第155章 三連質問!你銀行憑什麼不負責103.第103章 行政違法?你是真敢說呀!第498章 放長線釣大魚,釣上來了!384.第380章 庭審,觀衆:聽完詳細經過,這第468章 故意殺人?這根本不是激情犯罪!(第502章 摁住摁住!來自被告的悔恨!261.第261章 二審庭審結束,遞交最高法檢212.第212章 連續反駁,重大判定!第524章 金融案件,最高刑期判決!219.第219章 移交管轄,省檢撤訴,小李:讓55.第55章 接受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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