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第182章 檢方:大意了,早知道申請個十

審判臺。

審判長席位上。

周廣宇對於王凱和魏浩兩個人的答辯訴訟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兩個人辯論的主體。

都是針對有無過失來進行的辯訴。

其中的關鍵內容整理完成。

周廣宇敲響法槌:“關於在吳國興行使犯罪行爲時,王媛是否達成了過失致人死亡。”

“檢方和被告方,都已經進行了初步的陳述。”

“訴訟方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內容?”

蘇白舉手示意:“有的審判長。”

“審判長,我方需要對於檢方提出來的相關問題進行補充,並陳述客觀事實。”

咚咚!

“那麼你方開始進行補充吧。”

“不過需要記住,必須要依據客觀的實施條件,不能經過你方認定的主觀來推斷客觀條件。”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將剛纔記錄的重點內容和相關材料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

開始陳述。

“我方的觀點和檢方的觀點一樣,認爲王媛具有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爲。”

“並且我方對於被告方訴訟代理律師提出來的論述,不認定,申請駁回。”

“以下是我方的陳述補充和陳述觀點。”

“根據檢方的陳述。”

“其中有一段陳述的是王媛擔心吳國興會對她自己造成傷害,將方智慧丟在出租屋外獨自面對吳國興.…”

“這一點是有着事實依據所支撐的。”

“根據這一點。”

“很明顯,王媛知道吳國興的犯罪意圖。”

“既然王媛知道吳國興的犯罪意圖,那麼爲什麼要將方智慧丟在出租屋外面,獨自面對具有犯罪意圖的吳國興?”

“被告方訴訟代理人的解釋是,王媛並不認爲吳國興真的敢殺人以及從心裡面認定吳國興是過來找自己的。”

“這些,都是被告方訴訟代理人解釋的王媛的主觀因素。”

“那麼從客觀因素來看呢?”

“首先有一點兒,那就是根據檢方和執法方提供的證據表明。”

“吳國興已經出現在了王媛和方智慧的出租屋門口將近七八分鐘的時間,這個時候,方智慧還沒有回來。

並且對着出租屋的房門進行過猛烈的敲擊,辱罵,爆發過具有犯罪行爲的意向。”

“展露出來了施暴的傾向。”

“在這七八分鐘的時間內,王媛和方智慧進行過聊天,王媛在心裡面明知道有危險,可是爲什麼當時不在聊天的過程中,將情況說出來?”

“在這個過程中,一般人的想法肯定是告訴自己的室友或者朋友具體的情況吧?”

“並且,王媛提起過要讓方智慧將吳國興勸走。”

“方智慧和吳國興兩個人不熟,王媛爲什麼一定認爲吳國興這種暴怒的性格,和實施犯罪的意圖,不會針對方智慧進行犯罪行爲呢?”

“王媛爲什麼會不第一時間通知方智慧出租屋外的這種情況?”

“顯然,王媛的這種行爲並不符合普通人的思維模式。”

“通過以上的客觀行爲和異常的舉動,那是不是可以進行推斷當時王媛在出租屋內的心理路程?”

“代入一下。”

“是不是王媛在出租屋內,面對吳國興的威脅沒有好的辦法,所以想讓方智慧過來解決,最好是把吳國興勸走。”

“但是又不將目前的情況告訴方智慧,擔心方智慧也會害怕,所以就模糊了當時的情況。”

“出於這麼做的目的是因爲王媛認爲,她自己在出租屋內很安全,而方智慧是否遇到危險,和她沒有任何關係。”

“她不在乎方智慧是否遇到危險.…”

“王媛的性格就是這樣,不顧及他人的感受,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這一點通過王媛身邊朋友的口述,以及謝景梅和執法方想讓王媛出庭做證人,而王媛直接拒絕就可以看出。”

“所以基於這種性格和王媛的做法,這可能纔是王媛真正的主觀想法,其他的說辭,只不過是爲了逃避法律的責任而進行的陳述。”

“另外.…”

“被告方訴訟律師所描述的內容全部是從王媛的主觀上面進行描述,並沒有從客觀的事實上進行陳述。”

“根據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三個客觀因素。”

“第一個因素和第二個因素,王媛全部都符合,對於這一點,被告方訴訟律師沒有意見吧?”

魏浩微微皺了皺眉,這一點沒有什麼其他辯訴的必要。

因爲根據證據和吳國興的口供,經過驗證,第一個因素和第二個因素,王媛的確全部符合。

“沒有意見。”

“不過在這裡,我想強調一下,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在法律上沒有因果關係。”

???

有沒有因果關係是你說的算?

伱天天拿一個主觀來說事是爲什麼?

你之所以拿主觀來說事,而不拿客觀的事實依據來進行陳述。

還不是因爲你知道,從客觀角度來講的話,這場訴訟王媛肯定會敗訴。

所以一直從王媛的主觀因素上面去對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論述。

事實上,只講主觀而不講客觀事實,那就是在耍流氓。

主觀,是通過客觀的實施條件去論證的,而不是你說我的主觀是什麼我的主觀就是什麼。

如果審判長通過你的陳述,認定你說的主觀是什麼,主觀就是什麼,不通過客觀因素進行論證,那可能嗎?

根本不可能!

面對魏浩的話,蘇白懶得反駁,而是繼續進行補充陳述。

“根據客觀角度中的第三點來論述:”

“在這個案件中,指的是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之間有沒有相對應的因果關係。”

“首先,方智慧的死亡是由於王媛當時的男友吳國興而造成的直接因素。”

“在案發前。”

“王媛知道在那種情況下吳國興有想要施暴的可能性,依舊讓方智慧對吳國興進行勸阻,並且不告知方智慧當時的情況,屬於隱瞞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王媛應不應該對方智慧的死亡負責?”

“刑法因果關係是一種人的行爲和危害結果之間的聯繫。”

“如果當時王媛通知了方智慧,將相關的情況告訴方智慧的話,那麼方智慧還會不會接受王媛的請求?”

“是不是有一定機率不會?”

“如果告知了方智慧,方智慧還接受了,那麼,王媛不用承擔責任。

因爲方智慧默認了自己的行爲不會發生意外情況或者是默認了自己的行爲由自己承擔。”

“可是王媛這種情況明顯屬於隱瞞,屬於故意不告知,造成了方智慧身亡的結果,產生了刑法上的因果。”

“即,對於方智慧的死亡,王媛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構成過失致人死亡。”

“同時。”

“我方還有幾個很重要的問題,想要提出來並針對被告方當事人和被告方訴訟代理律師進行詢問。”

“第一:王媛在明知道吳國興有犯罪行爲和意圖的時候。”

“爲什麼不報警?”

“爲什麼第一時間聯繫的是方智慧,而不是告訴執法方,通知執法人員過來處理這種複雜的情況?”

“再有。”

“通過被告方訴訟代理律師的描述,當時王媛在案發結束後十分鐘內都沒有對方智慧進行查看,是因爲產生了應激的反應。”

“那麼是產生了什麼樣的應激反應,才能導致王媛忘記撥打報警電話和救護電話?”

“在這十分鐘的時間內,王媛在做什麼?”

“是真的在應激情況下做出的不理智和不客觀的行爲嗎?”

“按照一個正常人的思維,就算是在應激的情況下,不應該是先撥打救護電話或者是先撥打報警電話嗎?”

“爲什麼在處於一個安全的狀態下,十分鐘內都沒有進行這些事項?”

“這一點並不符合普通人的應激反應。”

“請被告方針對這幾點進行解答。”

“審判長,我方補充完畢。”

蘇白的補充,是完完整整的將所有的情況,從主觀到客觀再到法律上的刑事因果關係,都描述的很清楚。

同時還補充了幾個問題。

這幾個問題都是對於被告方訴訟律師魏浩針對王媛的主觀陳述,進行反駁的。

但是蘇白並沒有將其質問出來,而是將問題拋給了被告方,讓對方通過回答這幾個問題來從客觀的角度去駁回對方的主觀。

你解釋王媛的主觀是某某某,但是爲什麼這不符合客觀的因素?

你解釋不了。

那麼你怎麼證明你當時的主觀是這麼想的,而不是後面爲了逃避刑事責任而刻意說出來的?

雖然我沒有證據證明你的主觀是什麼。

但是我從客觀的角度去反駁你了。

你回答不上來,或者是回答不符合問題的,那麼,審判長就不會採取你說的主觀,而是通過其他的客觀事實依據去判定你主觀。

這纔是蘇白詢問的目的。

在蘇白陳述完畢以後。

審判臺席位上,關於蘇白的陳述,審判長周廣宇進行了大致的整理,緊接着在整理完成後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針對訴訟方提出來的疑問,下面針對其中幾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對於被告方當事人進行詢問。”

“請問被告方當事人準備好了嗎?”

王媛擡頭看向審判長,表情有些緊張,但還是點了點頭:“審判長,我準備好了。”

“嗯!”

“那麼現在開始對你進行詢問,不過在詢問之前需要對你進行提醒,如果說你有意隱瞞或者是虛構事實,對於庭審判決造成重大的影響。”

“所有的後果需要你進行承擔。”

“明白了嗎?”

“明白.…”

在聽到王媛的回答,周廣宇繼續開口:

“第一個問題,你在接收到吳國興的信息以及當時吳國興在你們出租屋門口施展暴力行爲,例如說擊打門窗,具有很強烈的攻擊性的時候。”

“你爲什麼不選擇報警,而是讓方智慧進行勸阻,並且不告訴方智慧具體的情況,選擇隱瞞?”

“我.…”

“我當時的想法是.…”

王媛吞吞吐吐,不知道該怎麼講,因爲當時的情況的確和蘇白說的一樣。

她在裡面很安全,沒有報警和讓方智慧進行勸阻的原因是因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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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於吳國興還有一點感情,不想報警讓執法人員來處理這件事情。

因爲擔心,如果執法人員過來的話,會對吳國興造成不必要的影響和麻煩。

所以纔想要讓方智慧過來勸.…

但是這件事情她能說嗎?

不能說。

她雖然不是太懂法律,但是如果將這件事情說出來的話,那明顯自己肯定是犯錯了。

犯錯了就需要坐牢.…

她不想坐牢。

王媛目光閃躲,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面對王媛的猶猶豫豫,周廣宇繼續嚴肅開口:“請被告方當事人回答問題。”

“審判長,我.…我忘記當時自己是怎麼想的了,可能是因爲當時太激動了,也可能是其他原因.…”

“審判長.…”

“我真的忘了我當時是怎麼想的了,我記不起來了,我太害怕了,現在根本想不起來當時是什麼情況.…”

這種藉口.…

周廣宇淡淡的看了王媛一眼。

一般來說,拒絕進行陳述的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真的想不起來了。

還有一種是不想說出來,又怕說出來虛假的事實被揭穿,以後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推脫說自己想不起來了。

王媛目前的情況很顯然是第二種。

周廣宇繼續開口:“你說的意思是,你針對於訴訟方提出來的問題反駁不了是嗎?”

王媛表情爲難,想要反駁,但一時間的確沒有找到合適的理由。

更擔心自己隨便說的話,會承擔相應的責任後果。

咚咚!

面對這種情況,周廣宇沒有繼續進行追問,而是敲響了法槌,換了一個問題進行詢問。

“請問被告方當事人,當時你在吳國興實施犯罪行爲後,爲什麼在十分鐘之內都沒有打開門看一眼外面的情況,或者是報警以及撥打救護電話?”

“你知不知道當時吳國興實施了犯罪行爲?”

“你當時心裡面想的是什麼,爲什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我….我知道吳國興實施了犯罪行爲,但是我當時太害怕了,我害怕吳國興沒有走,怕他還在外面等着我,所以我就沒有打開門。”

“沒有撥打救護電話,是因爲我不知道當時是什麼情況.…”

“那種情況下,我很急,但是腦袋一時之間轉不過來,因爲我沒有面對過這種事情,”

“審判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審判長,請你相信我.…”

面對王媛的話,周廣宇淡淡開口:“相不相信你都需要客觀的事實去認定,你需要拿出證據來讓我相信你。”

“你有相關的證據嗎?”

一句話把王媛準備再次請求的話給堵死了。

咚咚!

法槌敲響。

周廣宇目光在庭審現場環繞了一圈。

“關於王媛是否有過失致人死亡的犯罪行爲,各方還有沒有什麼其他需要陳述的事實依據或者是證據?”

王凱:“沒有。”

蘇白:“沒有。”

魏浩微微皺了皺眉:“沒有。”

咚咚!

“既然各方都沒有其他需要陳述的事實依據或證據。”

“那麼現在進入休庭。”

咚咚!

法錘沉悶的聲音落下,庭審辯訴中止,進入到了休庭階段。

呼.…

蘇白輕鬆了一口氣,笑着看向被告方。

辯訴差不多到這裡已經結束了。

現在只需要等待着,在休庭階段合議庭成員針對這個案子如何判決進行商討就行了。

目前來看.…

根據客觀因素,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有着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判她,是必然的了!

只是.…

可能檢方申請的刑期有點輕了。

王凱:我原本認爲這個刑期算是可以的了。

但是沒想到這一次的辯訴還有進一步擡升的空間。

大意了大意了.…

早知道申請個十年有期徒刑了。

法院判不判是一回事,但是在相應的申請規則內,他可以申請啊!

而在休庭階段,李雪珍則是眼睛中閃着光。

55.第55章 接受委託!155.第155章 三連質問!你銀行憑什麼不負責第522章 重拳出擊,三部門聯合調查!第470章 直逼核心問題,被告人慌了,開始急374.第370章 事實複雜,不同的角度,判定事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第499章 最高檢下場!一網打盡!123.第123章 疑罪從無,懂不懂?!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227.第227章 最終後續,十一年!270.第270章 再問一句,憑什麼?!147.第147章 小李:判了判了,一下子抓倆365.第361章 想要判決無罪,直接送到國外?153.第153章 起訴,地產老闆,銀行!兩個全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第511章 最高院,最高立法干涉指導!232.第232章 被告:不服從判定,我沒罪!蘇第484章 失去母親,自己被判,換回的公道,381.第377章 上訴?檢方:新的犯罪事實,加356.第352章 判定情節嚴重?怎麼判?那是在第481章 爲母報仇作爲殺人動機,合理嗎?!172.第172章 最終判決,來自靈魂的質問!第13章 終審判決!南都銀行法務要瘋了!204.第204章 還想要一套房?一毛錢都沒有!438.第434章 庭審結束,該調查調查,該處理第467章 滿足的小李,撲朔迷離的案件第482章 判定合理,來自張傳成的恐慌。289.第286章 執法難?硬拖着不給錢?行!再125.第125章 後續影響,撤銷公訴人身份!154.第154章 庭審,地產老闆:我真不信他能284.第282章 監察審查不給力?我TM直接遞交158.第158章 這麼缺德的老闆,判個死刑不過第521章 致命三問,這四十多個億到哪裡去了254.第254章 證人誣告,控告律師:你想把我207.第207章 確定有轉機?等待調查吧你!181.第181章 客觀事實達成,你再辯訴就不禮305.第302章 一起送進去!老李:老馮你是不第17章 這純純ATM了160.第160章 又又又送人,職務犯罪,提起公428.第424章 進行法庭陳述,閉庭!第480章 死刑是不可能死刑的,爭取輕判!第518章 上訴!這案子,可以判十次死刑了!311.第308章 TM不講訴訟程序是吧?!第27章 你拿出抑鬱症?有什麼用?!68.第68章 律所的發展問題367.第363章 判定結果,犯罪事實清晰,不得59.第59章 第四次開庭!436.第432章 陳述重要內容,判定第一結果!348.第344章 反轉控訴,小李:送進去!155.第155章 三連質問!你銀行憑什麼不負責448.第444章 背後的人物出現,事態走向的推449.第445章 配合迴應調查,扳倒幕後的關鍵一環!36.第36章 啓航,去北都拓展業務162.第162章 來了來了,不是你撞的,你爲什第519章 庭審,新的證據!354.第350章 證人陳述: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第24章 好傢伙,你有抑鬱症是吧?!116.第116章 提起審查監察,合議庭成員被帶68.第68章 律所的發展問題193.第193章 判定:非主觀故意!網友熱議!432.第428章 假案源?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217.第217章 當庭提交非法證據!這麼大膽?99.第99章 茶葉店老闆:不是,你這麼狠?361.第357章 震驚高校投毒案,情節惡劣,無第482章 判定合理,來自張傳成的恐慌。第456章 法院審理,被告方的心態!第13章 終審判決!南都銀行法務要瘋了!第518章 上訴!這案子,可以判十次死刑了!第519章 庭審,新的證據!195.第195章 判決落定!小李:期待下一場!第24章 好傢伙,你有抑鬱症是吧?!113.第113章 審判長:回答這個問題,我就得77.第77章 企鵝破防拒絕和解,準備訴訟33.第33章 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來了慘痛的代價112.第112章 名場面,質問審判人員!第501章 牛的很?直接判,頂個判罰!第451章 檢察院抗訴!死刑!必須死刑!170.第170章 判定!法律適用錯誤!242.第242章 質問審判長!憑什麼驅離我?!446.第442章 合議庭的態度,檢方的震驚陳述第13章 終審判決!南都銀行法務要瘋了!227.第227章 最終後續,十一年!433.第429章 真相內容!這個案子必須要勝訴128.第128章 你管這叫控告的直接證據?!427.第423章 判定核心,被告:打擊太大了,第9章 瘋了瘋了,南都銀行要輸?44.第44章 你頭鐵?和執法方鐵去吧!311.第308章 TM不講訴訟程序是吧?!343.第339章 庭審:涉及利害關係,監察無用424.第420章 “炸裂”的反駁,這纔是訟棍吧387.第383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246.第246章 主動認罪認罰?不能認!也不可442.第438章 主犯無罪釋放?這什麼狗屁邏輯282.第280章 被驅離法庭!蘇白:我TM和你槓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與法的抉擇。38.第38章 你有關係?!不早說?370.第366章 判決結果!情緒崩潰的被告方216.第216章 對抗三方!執檢法!150.第150章 繼續跟進!149.第149章 小李:繼續繼續,又進去倆!
55.第55章 接受委託!155.第155章 三連質問!你銀行憑什麼不負責第522章 重拳出擊,三部門聯合調查!第470章 直逼核心問題,被告人慌了,開始急374.第370章 事實複雜,不同的角度,判定事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第499章 最高檢下場!一網打盡!123.第123章 疑罪從無,懂不懂?!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227.第227章 最終後續,十一年!270.第270章 再問一句,憑什麼?!147.第147章 小李:判了判了,一下子抓倆365.第361章 想要判決無罪,直接送到國外?153.第153章 起訴,地產老闆,銀行!兩個全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第511章 最高院,最高立法干涉指導!232.第232章 被告:不服從判定,我沒罪!蘇第484章 失去母親,自己被判,換回的公道,381.第377章 上訴?檢方:新的犯罪事實,加356.第352章 判定情節嚴重?怎麼判?那是在第481章 爲母報仇作爲殺人動機,合理嗎?!172.第172章 最終判決,來自靈魂的質問!第13章 終審判決!南都銀行法務要瘋了!204.第204章 還想要一套房?一毛錢都沒有!438.第434章 庭審結束,該調查調查,該處理第467章 滿足的小李,撲朔迷離的案件第482章 判定合理,來自張傳成的恐慌。289.第286章 執法難?硬拖着不給錢?行!再125.第125章 後續影響,撤銷公訴人身份!154.第154章 庭審,地產老闆:我真不信他能284.第282章 監察審查不給力?我TM直接遞交158.第158章 這麼缺德的老闆,判個死刑不過第521章 致命三問,這四十多個億到哪裡去了254.第254章 證人誣告,控告律師:你想把我207.第207章 確定有轉機?等待調查吧你!181.第181章 客觀事實達成,你再辯訴就不禮305.第302章 一起送進去!老李:老馮你是不第17章 這純純ATM了160.第160章 又又又送人,職務犯罪,提起公428.第424章 進行法庭陳述,閉庭!第480章 死刑是不可能死刑的,爭取輕判!第518章 上訴!這案子,可以判十次死刑了!311.第308章 TM不講訴訟程序是吧?!第27章 你拿出抑鬱症?有什麼用?!68.第68章 律所的發展問題367.第363章 判定結果,犯罪事實清晰,不得59.第59章 第四次開庭!436.第432章 陳述重要內容,判定第一結果!348.第344章 反轉控訴,小李:送進去!155.第155章 三連質問!你銀行憑什麼不負責448.第444章 背後的人物出現,事態走向的推449.第445章 配合迴應調查,扳倒幕後的關鍵一環!36.第36章 啓航,去北都拓展業務162.第162章 來了來了,不是你撞的,你爲什第519章 庭審,新的證據!354.第350章 證人陳述: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第24章 好傢伙,你有抑鬱症是吧?!116.第116章 提起審查監察,合議庭成員被帶68.第68章 律所的發展問題193.第193章 判定:非主觀故意!網友熱議!432.第428章 假案源?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217.第217章 當庭提交非法證據!這麼大膽?99.第99章 茶葉店老闆:不是,你這麼狠?361.第357章 震驚高校投毒案,情節惡劣,無第482章 判定合理,來自張傳成的恐慌。第456章 法院審理,被告方的心態!第13章 終審判決!南都銀行法務要瘋了!第518章 上訴!這案子,可以判十次死刑了!第519章 庭審,新的證據!195.第195章 判決落定!小李:期待下一場!第24章 好傢伙,你有抑鬱症是吧?!113.第113章 審判長:回答這個問題,我就得77.第77章 企鵝破防拒絕和解,準備訴訟33.第33章 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來了慘痛的代價112.第112章 名場面,質問審判人員!第501章 牛的很?直接判,頂個判罰!第451章 檢察院抗訴!死刑!必須死刑!170.第170章 判定!法律適用錯誤!242.第242章 質問審判長!憑什麼驅離我?!446.第442章 合議庭的態度,檢方的震驚陳述第13章 終審判決!南都銀行法務要瘋了!227.第227章 最終後續,十一年!433.第429章 真相內容!這個案子必須要勝訴128.第128章 你管這叫控告的直接證據?!427.第423章 判定核心,被告:打擊太大了,第9章 瘋了瘋了,南都銀行要輸?44.第44章 你頭鐵?和執法方鐵去吧!311.第308章 TM不講訴訟程序是吧?!343.第339章 庭審:涉及利害關係,監察無用424.第420章 “炸裂”的反駁,這纔是訟棍吧387.第383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246.第246章 主動認罪認罰?不能認!也不可442.第438章 主犯無罪釋放?這什麼狗屁邏輯282.第280章 被驅離法庭!蘇白:我TM和你槓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與法的抉擇。38.第38章 你有關係?!不早說?370.第366章 判決結果!情緒崩潰的被告方216.第216章 對抗三方!執檢法!150.第150章 繼續跟進!149.第149章 小李:繼續繼續,又進去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