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兵制

一、滿洲八旗兵

滿洲八旗來源於滿洲氏族部落組織。奴隸制時期的兵丁是自由民,作戰擄掠奴隸即可上升爲奴隸主階級。因此,八旗兵勇猛善戰,不同於漢族服役的士兵。

八旗分左右兩翼。右翼是正黃旗、兩紅旗、鑲藍旗。左翼是鑲黃旗、兩白旗、正藍旗。每旗設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統轄本旗軍民,掌管兵馬、錢糧以及戶籍、田地等事項;所屬參領五人(後增設副參領五人),承上啓下,管轄若干佐領。旗人戶籍都在八旗各佐領中,登記戶主氏族、官爵或閒散(無職者),備載父、兄、弟、子侄及戶下人等。三年比丁(查驗)一次,身高五尺以上或年滿十八歲的人爲壯丁(進關前後每佐領二百人,康熙十三年約爲一百三、四十人),驗看騎射,從中挑選兵匠。每佐領選充親軍二人,上三旗隸屬領侍衛內大臣,下五旗隸宗室王公;前鋒二人,隸前鋒統領;護軍十七人,隸護軍統領;步軍領催二人,步軍十八人,隸步軍統領;鳥槍護軍三人,鳥槍驍騎四人,炮驍騎一人,隸火器營;領催五人,驍騎二十人,弓匠一人,鐵匠或鞍匠一人,各隸本旗都統。

清朝定都北京後,滿洲八旗兵成爲保衛國家,鎮壓人民的工具,並連年被派往各地作戰。有“禁衛”(禁旅)、“駐防”之別。

禁旅八旗兵駐在北京。八旗兵丁分在京城各地,鑲黃旗在安定門內,正白旗在東直門內,鑲白旗在朝陽門內,正藍旗在崇文門內;正黃旗在德勝門內,正紅旗在西直門內,鑲紅旗在阜成門內,鑲藍旗在宣武門內。本旗都統率領驍騎按居止方位值班巡徼。八旗左右兩翼,各設前鋒統領一人,護軍統領一人,分別率領護軍參領、護軍校以及護軍營兵。前鋒營、護軍營平時警衛宮禁,皇帝外出巡幸則保衛行營。提督九門步軍統領一人,率領左右翼步軍總尉、步軍尉步兵,守衛外禁門、巡警城內、防火捕盜。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前鋒、護軍、驍騎,原歸領侍衛內大臣統率,後歸內務府總管大臣統率,守衛宮禁。火器營爲特種兵,由王公大臣充任總統。滿洲八旗兵被皇帝視爲最可靠的軍事力量,是國家根本所繫。禁旅八旗兵以滿洲八旗爲主,留守京城,保衛皇室,稱爲京旗。遇有戰事,派出作戰,戰後仍回京城。駐防八旗兵,分駐全國各軍事重鎮,總數約數萬人,後漸有增加。

來源於氏族成員的滿洲八旗兵原來作戰時自備馬匹器械,擄掠財物奴隸歸兵丁所有。得充兵丁作戰是光榮而有利的職業。清朝佔領北京後,禁止擄掠,八旗兵丁仍須承受負擔。早在一六五五年(順治十二年)時,戶部尚書陳之遴就指出:“遠涉數千裡,長征一二年。出兵之時,買馬置械,措費甚難。凱旋之日,馬倒器壞,又須買補。滿兵月糧幾何,堪此重費。”(《清朝經世文編》卷三十五)八旗兵成爲國家軍兵,馬匹器械改由朝廷專設機構餵養和製作,兵丁靠朝廷發給糧餉生活。康熙時定製:前鋒、親軍、護軍、領催、弓匠長月給餉銀四兩,驍騎、弓匠、鞍匠三兩。此外,每年各給米四十八斛。步軍領催月給銀二兩,步軍一兩五錢,鐵匠一至四兩,年各給米二十四斛。炮手二兩,年給米三十六斛。八旗騎兵糧餉,相當於當時七品官(年俸四十五兩、米四十五斛)的俸祿,遠比綠旗兵優厚。但八旗兵丁駐守京城,脫離農事,單靠糧餉和朝廷的賞賜過活。旗丁家口日繁,生計日蹙。聚集在京城,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戰鬥力也日漸削弱。康熙一朝,隨着封建統治的確立,八旗兵由奴隸制軍兵轉化爲封建國家的軍隊。八旗兵丁的“生計問題”,越來越嚴重了。

二、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

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也有禁旅與駐防之別,編制基本上與滿洲八旗相同。但漢軍八旗每佐領下置領催四人,馬兵三十人,步軍領催一人,步軍十二人,共計四十七人,與滿洲八旗略異。

編入漢軍八旗的兵丁,不再是分屬滿洲八旗的奴隸,而是國家直屬的軍隊。其地位當然低於滿洲八旗,但因降清較早作戰有功,軍事、政治地位又都優於入關後的漢人降軍綠旗。

吳三桂、尚可喜、孔有德、耿仲明等藩王,所率領的舊部雖按八旗制度編制,設統領,但各自成系統,並不隸屬滿洲八旗或漢軍八旗。在歷年作戰中,收降的綠旗兵,也由藩王直接管轄。“三藩”戰後,康熙帝將吳三桂藩下人丁編入內務府三旗,分遣到遼東各地。尚之信藩下十五佐領兵丁,改屬駐防廣州的漢軍旗。耿精忠藩下十五佐領兵丁,改屬福州的漢軍旗。原屬孔有德藩下的兵丁,也編入漢軍旗。

三、綠旗兵

清軍在作戰中陸續收降明軍,多達幾十萬人,不可能繼續依照八旗建制。降軍另行編組,旗幟概用綠色,因此被稱爲綠旗兵。綠旗兵以營爲主要的基層編制,因而又稱爲“綠營”。

綠旗兵的編制,大體上是省設提督,省內重地設鎮,由總兵官統領。下設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等官職。總督、巡撫等地方官員節制綠旗官兵。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官,各有幾營標兵(督標、撫標、提標、鎮標),專備調遣。副將所屬官兵稱“協”,駐守要地。參將至守備所屬官兵,都稱爲“營”,防守城邑、鄉鎮,守兵稱爲“汛”,駐防巡邏的地區稱“汛地”。京城設巡捕三營兵共有五千餘人(後增至萬人),由步軍統領兼轄。全國共設六十六個鎮(總兵官),約有綠旗兵六十萬人,是清朝的重要支柱。“三藩”戰爭中先後被調遣作戰的綠旗兵即有四十餘萬人。

“三藩”戰後,康熙帝對各地綠旗兵制作了下列改革:

(一)綠旗兵的將官由兵部任免,提督、總兵等大員,兵部開列,請旨簡放,後來副將也改爲開列。參、遊、守備等官,邊疆及省會衝要地方由督撫提鎮揀選才技優長、諳練地方的人員題補、調補,其餘各缺由兵部推升;千總、把總由督撫提鎮撥補。這就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升調制度,兵部掌握軍事行政大權。將官不能世守一方,統率一軍。“三藩”戰爭中立有大功的趙良棟,也被調離原領的綠旗。

(二)將領升調,不準攜帶兵丁。康熙《會典》規定:“凡擅帶營兵:提督、總兵官等升任別省,將本省營內經制兵丁帶赴新任者,十名以下罰俸一年,十名以上於現任內降一級。”將領不能再豢養自己的私人武裝力量,明末軍隊中的家丁親兵制度被廢除了。

(三)將帥調兵,需要呈報皇帝批准。康熙《會典》規定:“若無警急,不先申上司,不待回報,輒於所屬擅調軍馬,及所屬擅發與者,各杖一百、罷職,發邊遠充軍。”沒有皇帝的“御寶聖旨”,將帥不能調動本部兵丁,兵權更集中於皇帝了。

康熙帝對綠旗兵丁也存有戒心,曾說:“凡地方有綠旗兵丁處,不可無滿兵。滿兵縱至糧缺,艱難困迫,至死斷無二心。若綠旗兵丁,至糧絕時,少或窘迫,即至怨憤作亂。”(《清聖祖實錄》卷二七四)爲加強對綠旗兵的控制,綠旗將官出缺時,可派滿人補任。滿洲八旗兵與綠旗兵共同作戰時,綠旗官兵要接受八旗將領的指揮。

第九十章 猜測第五十一章 孝莊第三十六章 蒙古第八十二章 謁語第八章 習武第八十八章 重逢第五十三章 驚豔第五十六章 定計第九章 大事第四章 康熙第四十一章 赤峰第三十六章 蒙古第四十八章 刺激第三十五章 圍獵第九十一章 準備第二十七章 營地第十九章 經書第九十五章 謀局第四十章 歡愛第三章 賭錢第五十九章 夜訪第五章 鰲拜第三十五章 圍獵第二十六章 密旨第五十三章 驚豔第六十二章 死生第八十二章 謁語第七十九章 神殿關於小桂子的武功第二十章 春情第七十七章 甬道第十六章 召見第八十三章 邂逅第三十五章 圍獵第四十五章 離別第四十章 歡愛第八十四章 救治第二十三章 宮變第九十二章 汗祭第二十六章 密旨第七十八章 代雲第五十八章 晚膳第七十四章 羣狼第五十八章 晚膳第二章 眼睛第八十四章 救治第四十七章 夏夜第九十五章 謀局第六十九章 人質第九十三章 也都第五十二章 洗塵第四十九章 姑嫂第三十二章 日娜第九十三章 也都第三十二章 日娜第二十五章 十八第五十七章 花壇第六十四章 玫瑰第十一章 善後第九章 大事清初兵制第十七章 蕊初第六章 認父第二十章 春情第八十八章 重逢第二十六章 密旨第八十五章 調戲第九十四章 恩和第九十一章 準備第二十七章 營地第四十三章 瑞棟第六十章 何從第八十七章 扮已第二章 眼睛第七十九章 神殿第二十一章 條件第八十九章 姦情第十四章 抄家第八十二章 謁語第五十二章 洗塵第二十一章 條件第十九章 經書第六十章 何從第六十七章 馬會第七章 金丹第三十五章 圍獵第三十三章 伊人第五十八章 晚膳第九十二章 汗祭第六十七章 馬會第十二章 太后第五十章 早餐第二十六章 密旨第七十六章 遇龍第五章 鰲拜第七十四章 羣狼第六十三章 孤狼第十五章 刺客
第九十章 猜測第五十一章 孝莊第三十六章 蒙古第八十二章 謁語第八章 習武第八十八章 重逢第五十三章 驚豔第五十六章 定計第九章 大事第四章 康熙第四十一章 赤峰第三十六章 蒙古第四十八章 刺激第三十五章 圍獵第九十一章 準備第二十七章 營地第十九章 經書第九十五章 謀局第四十章 歡愛第三章 賭錢第五十九章 夜訪第五章 鰲拜第三十五章 圍獵第二十六章 密旨第五十三章 驚豔第六十二章 死生第八十二章 謁語第七十九章 神殿關於小桂子的武功第二十章 春情第七十七章 甬道第十六章 召見第八十三章 邂逅第三十五章 圍獵第四十五章 離別第四十章 歡愛第八十四章 救治第二十三章 宮變第九十二章 汗祭第二十六章 密旨第七十八章 代雲第五十八章 晚膳第七十四章 羣狼第五十八章 晚膳第二章 眼睛第八十四章 救治第四十七章 夏夜第九十五章 謀局第六十九章 人質第九十三章 也都第五十二章 洗塵第四十九章 姑嫂第三十二章 日娜第九十三章 也都第三十二章 日娜第二十五章 十八第五十七章 花壇第六十四章 玫瑰第十一章 善後第九章 大事清初兵制第十七章 蕊初第六章 認父第二十章 春情第八十八章 重逢第二十六章 密旨第八十五章 調戲第九十四章 恩和第九十一章 準備第二十七章 營地第四十三章 瑞棟第六十章 何從第八十七章 扮已第二章 眼睛第七十九章 神殿第二十一章 條件第八十九章 姦情第十四章 抄家第八十二章 謁語第五十二章 洗塵第二十一章 條件第十九章 經書第六十章 何從第六十七章 馬會第七章 金丹第三十五章 圍獵第三十三章 伊人第五十八章 晚膳第九十二章 汗祭第六十七章 馬會第十二章 太后第五十章 早餐第二十六章 密旨第七十六章 遇龍第五章 鰲拜第七十四章 羣狼第六十三章 孤狼第十五章 刺客